加拿大宣佈香港居民2月8日開始可申請三年期工作簽證

加拿大宣佈香港居民2月8日開始可申請三年期工作簽證

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部長門迪奇諾(Marco Mendicino)昨宣佈,香港居民2月8日開始可申請新工作簽證,有效期最長三年,申請港人必須在過去五年獲得加拿大或該國認可的大專文憑或大學學位,或持有等效的外國證書,大專文憑必須是至少兩年的課程,換句話說,香港八間大專院校畢業生及學生亦可申請,至於現已在加國港人,包括訪客、學生等,可在加境內網上申請。

合資格申請有關簽證的港人配偶或合法伴侶、以及受撫養子女,亦可申請讀書或工作簽證,措施適用於持有香港特區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香港居民。至於逃到另一個國家、有遭受迫害風險的香港居民,亦有資格申請加拿大現有安置計劃,包括私人贊助及政府資助的難民計劃。

除了新工作簽證,加拿大政府將繼續透過兩種途徑,為香港年輕人提供永久居留權,今年稍後將推出,對象首先是針對在加拿大至少有一年工作經驗並符合語言和教育標準的香港居民,其次是在加拿大大專院校畢業的香港居民,他們之後可以直接申請永久居留權,詳情稍後公佈。
門迪奇諾表示,新香港移民途徑是歷史性措施,將吸引年輕有才華和經驗豐富的畢業生,有助推動加拿大經濟向前發展,「憑着靈活的開放工作簽證及快速獲得永久居留權的,有技能的香港居民將有獨特機會發展自己職業,協助加快加拿大經濟復蘇。這是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移民計劃,將加強我們的經濟,並加深加拿大與香港人之間的聯繫」。